如何談一場合神心意的戀愛?
作者:異鳴
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?還是談一場合神心意的戀愛?
尋找一生同奔天路的好伴侶,是現代未婚基督徒的神聖使命之一。現代媒體充斥了性的誘惑、男歡女愛的情節,甚至用性來表達對異性的佔有、把整個世代的青年男女戀愛觀像可壓縮的漢堡容器,隨意扭來扭去,最後成為一堆垃圾。
一個年輕人要保持一顆剛強、仁愛、謹守的心來談戀愛,與異性建立正常的關係,並且逐漸發展成為使雙方蒙福,並讓周圍的人都蒙福的合神心意家庭,越來越不容易。談戀愛的花招很多、方法很多、刺激也很多、但是談戀愛有三個重要的關鍵點,是想談戀愛的人要注意的:
一、「尊重」異性
健康戀愛的起點,從「尊重」對方開始。一個人是不是談戀愛的理想對象,與他/她懂不懂得尊重對方有關。許多男生會在他喜歡的女生面前裝瘋賣傻、打扮怪異(像露出膀臂有多粗)、無情耍酷、亂講髒話、猥褻動作、甚至打女生,這都是不知尊重女性的表現。有些基督徒弟兄有同樣的毛病,在所喜愛姊妹面前,裝扮自己所背十字架太沈重,很不自然。尊重對方,是相信對方成熟,相信對方不需要自己吹噓,刻意掩飾,也能作宜否交往的判斷。成熟心態的表現包括:
常在對方的身邊出現,或向他問安,給他一張短短的慰問卡,借他一本剛出版的好書,試著讓對方多認識你一點。
一個成熟的女孩應該學習分辨周圍男孩所給的信息,哪些是好感的暗示、哪些是一般的示好。女孩可成熟的給予正面、或是拒絕的暗示。在男女交往裡,可以學習到很多功課,其中的一點是男方如何判讀女孩所給的暗示、或女孩學習分辨男方給的暗示;有時過度緊張、幻想、同儕的「不當」鼓勵……會使談戀愛變得加倍困難。
每個心理成熟的男女孩,都應該學習接受別人的拒絕,這會使自己的心靈更強健,將來能承擔做父母的責任。不要自暴自棄,以為自己是被挑剩的、是沒人要的、是失戀了。被拒不叫失戀,因為對異性的好感、欣賞、甚至自己滋生的感情都不算是戀愛。戀愛是嚴肅的名詞,是男女雙方在上帝面前立約委身彼此深刻投注的感情。很多人自稱失戀,仍是在自戀(以自我為中心)的狀態,不算真正為對方的幸福著想。
二、建立「深度的溝通」
深度溝通是男女一起經營合神心意戀愛的第二個重要條件。深度溝通是雙方在約會過程中藉著交談,觀察其處事為人、了解對方對於上帝的認識深度、對方服事的心願、人生的價值觀、對名利與金錢的看法、對家庭與小孩的看法。許多人,談戀愛時與對方常常親近,給了對方許多承諾,但是一點也不知道對方到底是什麼樣的人,他的一生中到底要什麼?他如何分辨什麼事重要、什麼事不重要?大事的最後關頭聽誰?深度溝通是來自一個人深刻的委身。溝通的重點不單在技巧,更在內容。一個人委身的對象決定他生命的特質。兩個基督徒如果將感情奉獻在主耶穌手中,他的生命會逐漸有一種世人沒有的特質;那是非常非常寶貴的東西,比外貌、財富、學歷更重要……。有人婚前堅持要嫁娶基督徒,而且是要真正認真的基督徒,因為只有在共同的委身深度中,才能溝得通,才有可能欣賞對方最寶貴的生命特質。
太年輕的人不適於談戀愛,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尚不知什麼是一生的委身,而且缺乏深度的溝通,只會以動作的親密填充約會過程,種下日後後悔的原。
三、經常對準「公平的法碼」
「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」(申命記二十五15),由談戀愛至結婚,有許多判斷要做。一個人要做準確的判斷:在抉擇天平的一端是所遭遇的事情,另一端應該是自己囊中的法碼。這些法碼需要對準我們的主,需要經常校正,這樣把法碼放在抉擇天平的另一端,才會有正確的判斷。許多人長期要求對方,得滿足自己父母的所有要求,或電視上俊男美女的形象要求、小說上羅曼蒂克的要求、社會上學歷、財富……的要求。這些要求並不是不好,有時是一種保護(比如父母要求對方要有工作能力)、有時可減少社會壓力(如學歷)、有時可以促進雙方溝通(如雙方家庭背景類似)……許多不成熟的戀愛因這些壓力而結束收場,說起來是合宜的。因為戀愛後的婚姻有更漫長的路要走、更多壓力要承受、更多的責任要背負,戀愛時兩人無法承受這些外來的壓力,這個戀愛散了,也是上帝的美意。此時分析一下原因,校正一下法碼,休息一下還可以再找別的對象。
一旦從戀愛進入婚姻的委身,你首先要考慮的,不應是父母的、社會的、電視上的看法,而是對方的看法。一個男孩或女孩,在整個交往與以後婚姻的路上,需要經常對準主來校正,才能做出正確、合神心意的抉擇。
在整個尋求伴侶的過程中,「等待」是辛苦的,但是為了擁有合神心意伴侶的那一刻,所有的等待都值得。若至終仍沒有對象,一個男人或女人仍然是一個完整獨立的人,不是缺一半的人,反而因此少去許多夫婦不合、不孕壓力、孩子壓力、育兒困擾、經濟壓力……等問題。不結婚不僅比錯誤的婚姻痛苦少,甚至比好的婚姻多一份自由服事、幫助他人的空間。但這是指有上帝呼召的服事說的,如果沒有上帝特別的呼召,還是保持一顆願意步入婚姻的心。
男女的交往,是一門永遠學習不完的學問。在整個過程中,即使是一場合神心意的戀愛,仍然會有許多意料不到的事情發生,需要雙方不斷的調適,一起去解決,一起來成長。
上帝給人性吸引力、設立婚姻的制度、有一個最終的美意,是要使人認識「基督與教會」(弗六:29)。我們雖然永遠不完全,但有基督的愛與接納;因此兩人交往期間,能夠一起仰望耶穌基督的憐憫與祝福,這就是合神心意的戀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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